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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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CT-242406-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保定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00.4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筑面积: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 4047.07 平方米;预算金额;100.4 万元;人 员要求:拟 9 人提供服务(其中保安人员 4 人,保洁人员 1 人,厨师 4 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物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 体工商户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 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3 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6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参加此项采购活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以上三项提供查 询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日期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项 目;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8)未被列入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已不在禁入期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从 2024 年 11 月 5 日至 11 月 11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00 在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501、502 室出售。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如贵单位有意向参与本项目,请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营业 执照、 “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行政处罚”当事人名单网页截图、在 http://caigou.epicc.com.cn 采购门户注册人保供应商库截图,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 复印件一套等证明文件购买,也可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到给定 邮箱(hbctgj502@163.com)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七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七楼开标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项目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物业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实施地址: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所辖容城、安新、雄 县支公司,不含本部。 2.2 招标规模及范围: (1)建筑面积: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 4047.07 平方米; (2)预算金额;100.4 万元 (3)人员要求:拟 9 人提供服务(其中保安人员 4 人,保洁人员 1 人,厨师 4 人)2.3 质量标准:合格,详见招标文件。 2.4 服务期限:两年,自 2024 年 12 月 01 日起至 2026 年 11 月 30 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 体工商户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 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3 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6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参加此项采购活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以上三项提供查 询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日期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项 目;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8)未被列入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已不在禁入期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从 2024 年 11 月 5 日至 11 月 11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00 在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501、502 室出售。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如贵单位有意向参与本项目,请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行政处罚”当事人名单网页截图、在 http://caigou.epicc.com.cn 采购门户注册人保供应商库截图,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 复印件一套等证明文件购买,也可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到给定 邮箱(hbctgj502@163.com)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 11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七楼开标室。招标人定 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 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容城县容城镇板正南大街 32 号 联 系 人:侯经理 电 话:1393329553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 486 号 联 系 人:蒲经理 电 话: 13785157577 ,1327311322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容城县容城镇板正南大街 32 号 联 系 人:侯经理 电 话:13933295533 电子邮件:houjinghui@heb.pic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石家庄市工农路 486 号 联 系 人: 蒲经理 电 话: 13785157577 电子邮件: hbctgj502@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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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4-11-06 18: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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